“秦风汉韵”书画社
榆林第二实验中学“秦风汉韵”书画社
社团成立申请书
为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展示我校书画艺术特色教育成果,陶冶学生情操,推进学校素质教育,特申请开办学校“ ”书画社。
开设内容:
1、绘画:速写、素描、色彩、中国画(写意、工笔)、卡通、泥塑、电脑美术
2、书法:(硬笔、毛笔)楷书、行书、篆书、草书
开设时间:每周周四下午第7节课
地 点:图书实验楼书画教室
开设形式:艺术沙龙, 专业培训
人员招收:
面向高中部学生,每年级暂定10人,教师推介优先;
(注:早期以控制人数为主,防止人员过多对管理造成的不便)
1期:20人——面视为主,务求精良,以带动学校学生的校园文化;
2期:20人(暂定)——以推介为主,务求给美术爱好者提供舞台;
3期:20人(暂定)——面向全校招收。
书画社要求:
1. 每名入社学生参加活动是必须完成日日清任务,并做到按时参加活动;
注:如两周内不参加活动且没有请假则视为自动清除,由替补社员补上。
2. 活动学生服从班主任、教师安排;
书画社责任:
1. 开设校园文化橱窗,并于橱窗展示学生优秀作品或古今优秀作品欣赏;
2. 相互展示书画艺术特长,相互书画艺术切磋、学习;
3. 书画社隶属与校团委,必要情况下协助学校宣传、文体活动。
人员管理设定:
管理教师:王朝晖
分设:
书画社社长,负责整体工作;
组织委员,负责活动通知;
宣传委员,负责社团宣传工作。
附1:书画社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工作计划
申请人:王朝晖
负责人:方小娟
书画社2013-2014学年度上学期工作计划
1. 为丰富同学们的校园生活,为绘画爱好者们提供更多与绘画知识接触的机会,协会将申请教室,为广大同学放映绘画教学片,还将为同学们讲授绘画理论知识。我们将做好宣传和准备工作,争取让更多的同学收获其中。
2. 拟定于下学期开学初在展览室以卷轴形式举办我社的优秀作品收集和展览,绘画形式以中国画写意、线描、速写;书法形式以篆书为主。此次展览宣传在校内网上发贴。公布宣传单,绘制海报。参赛优秀作品要报经校团委,颁发校团委获奖证书。
3. 积极配合校团委工作,为校园文化艺术节添砖加瓦。
4. 和广大会员一同商协本学期绘画上课确定时间和教授类别,争取每周一节甚至多节课,邀请本校书画教师开展专题教授阶段教学,让本社学习活动更加丰富多彩。
要求:
1. 开展工作要积极贯彻学习思想,要守时守则
2. 开展工作周密计划,分工明确,互相配合
3. 各项活动要加强宣传力度
4. 本着团结一致的精神开展工作,争取精益求精
总之,书画社会以百分百的努力投入到以后的工作当中去。为同学们举办一个个更加丰富多采的校园文化活动,为同学们创造更好的接触绘画、提高书绘画水平的机会,达到为同学生们服务的目的,相信经过我们的努力,书画社将会取得更加圆满的成功!
“秦风汉韵”书画社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在榆林第二实验中学迈向新台阶的时候,为活跃校园文化,营造人文校园和谐校园,同时更加充分地发挥当代学生的才华和展现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也为广大同学在校期间能有提高书画水平,锻炼自身能力的机会,榆林第二实验中学书画社在严格遵守校纪校规的前提下将为学校的发展尽最大努力。
第一条 社团名称:榆林第二实验中学“秦风汉韵”书画社
第二条 社团的性质:榆林第二实验中学“秦风汉韵”书画社是在校团委领导下,由广大书法、绘画爱好者组成的、经榆林第二实验中学团委注册登记的学生书画艺术团体。
第三条 社团的宗旨:发掘书法绘画人才,培养书法绘画兴趣,弘扬书法绘画艺术,陶冶文化艺术情操,提高自我素质,锻炼处事能力,活跃社团文化,营造和谐校园。
第四条 社团的目的:服务同学,充分展示我校学生的个人特长,丰富我校广大学生的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同学的综合素质,活跃校园文化,营造人文校园、和谐校园。
活动范围
第五条 本社团的活动范围
(一)进行书法、绘画人才的教育和培养;
(二)开展书画评比、展览、讲座和笔会等交流学习活动;
(三)管理和发展会员队伍;
(四)组织进行书画艺术作品创作;
(五)为会员提供练习、创作环境及场所并进行开拓性的创作实践;
(六)对会员进行书写类(软笔、硬笔书法、POP字)绘画类(素描、水彩画、水粉画、中国画、工笔画、油画等)培训;
(七)参与榆林第二实验中学校团委组织的有关活动。
(八)参与、组织与各高校之间的友谊交流活动。
(九)参加其他社会公益活动。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 本社团会员种类:个人会员为主。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社团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社团章程;
(二)有加入本社团的意愿;
(三)热爱集体活动、乐于服务同学、愿为社团效力者;
(四)有志从事书法、绘画练习、创作活动的书法、绘画爱好者;
(五)必须是榆林第二实验中学的学生。
第八条 会员入社的程序:
(一) 获得校团委批准开始纳新活动;
(二) 填写并提交本社团的会员登记表;
(三)缴纳会费,由社团财务部发放缴费收据;
(四)由社团秘书处发放会员证。
第九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社团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本社团的活动;
(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优惠权或免费权;
(四)对本社团工作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新会员在入会一月内有退社的自由。
第十条 会员的义务:
(一)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决定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维护本社团合法权益;
(三)完成社团下达的各项合理工作或任务;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会费收取实行一年制的缴纳制度;
(五)向社团提供个人的真实情况并存档;
(六)积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种活动;
(七)团结社团会员,扩大社团艺术影响;
(八)不以社团名义搞个人行为;
第十一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社团秘书处,会员如果三次不参加本社团活动,则视为自动退社。
第十二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常务委员会研究通过,将予以除名。对社会造会不良影响者,将交由校学工处追究其相应责任。
第三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三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社团部门大会。社团部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常务委员会委员;
(三)审议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四)决议社团各项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 社团部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过到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常务委员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社团部门大会的决议、决定;
(二)选举社团的社长、秘书长以及各部门负责人等;
(三)筹备召开社团部门大会;
(四)向社团部门大会报告工作;
(五)决定会员及部门成员的吸纳或除名。
(六)负责社团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负责社团负责人的资格审查和工作考核;
(八)调查、处理违章违纪的部门人员。
第十六条 常务委员会决议须经到会常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七条 常务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也可通过短信或QQ等通讯形式召开。
第十八条 常务委员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委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 社团社长、副社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
(二)社长须在书法或者绘画方面有一定成就,同时要有具备一定的演讲、组织、策划、管理等综合能力;
(三)必须是社团常务委员会委员,对协会做出重大贡献者;
(四)具备管理团体的经验,熟悉校规校纪、文化艺术方面的专业知识;
(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条 每届社团的社长任期1—2年,社长必须由大二以上年级的学生担当。
第二十一条 本社社长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代表社团签署相关重要文件,代表社团参加各种活动;
(二)享有独立的人事任免权,推荐、任命社团副社长,秘书长以及 各部门负责人,审查社团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三)召开、主持社团部门大会,常务委员会等会议;
(四)享有会议最终决议权;
第二十二条 本社副社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 协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
(二) 相应的负责社团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三) 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职务,履行社长职责,行使社长职权;
第二十三条 本社秘书长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制定社团年度工作计划、年终工作总结;
(二)享有协调、监督社团各部门工作的权利;
(三) 推荐副秘书长以及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交常务委员会决议;
(四)当社长不能正常履行社长职责时,有权利组织召开社团部门大会,在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议的情况下,罢免现任社长以及选举新的社长可以生效;
(五)社长、副社长不在时,代理社长职务,履行社长职责,行使社长职权;
第二十四条 社团下设有秘书处、督导部、教学部、组织部、宣传部、财务部、文艺部、外联部等八个部门。
(一)秘书处工作内容:管理社团各种档案资料,拟写各种报告、通知、总结、统计等文书,以及通知各部门开会等事宜。该部门下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一人,须有较好的协作、组织能力和写作、书写功底;
(二)督导部工作内容:负责社团各部门成员的日常工作考核以及对会员参加社团活动的情况进行考核,并及时做好各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以及会员意见的反馈工作,交由社团常委会讨论审议。由督导部部长负责部内日常工作;
(三)宣传部工作内容:负责社团及各部门的宣传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海报的设计、书写和张贴工作等,以及活动的会场设计及布置等工作,由宣传部部长负责部内日常工作。宣传部成员须有较高的书写绘画水平,思想活跃;
(四)教学部工作内容:负责书法、绘画教学及课时安排,做好本部门定期工作考核,定期上报会员学习情况表和教学建议表,交由社团常务委员会审议。该部门下设书法组、绘画组两个组,分别由教学部副部长担当各组的组长,由教学部部长负责该部门日常事务。教学部人员须具有较高的书写绘画能力、创作理论水平、欣赏水平以及观察和语言表达能力;
(五)财务部工作内容:主要负责协会的财务支出和收入。财务部成员要做到清廉不阿,账目公开等,由财务部部长负责该部日常事务;
(六)组织部工作内容:负责组织社团各项活动的开展组织安排工作,并对活动进行策划,效果评估,组织本社团会员参加外部活动。由组织部部长负责该部门日常事务 ;
(七)文艺部工作内容:负责与本社团有关的各种文娱活动的组织、策划、安排工作,以及与本社团教学相关的文娱节目及作品的创作、排练工作,由文艺部部长负责该部门的日常工作。文艺部成员须具有一定的歌唱、舞蹈、表演以及主持的才能,性格开朗,形象较好。
(八)外联部工作内容:负责对外的联系及交流工作,并对外争取赞助。由外联部部长负责该部门的日常工作。外联部成员须具有一定的交际及口才等能力,思想活跃,性格开朗;
(九)各部门部长以及各部门干事须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忠于社团,忠于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认真,锻炼自我、服务同学。
第二十五条 社团秘书长及各部门部长须由大二或大二以上学生担任。
第二十六条 社团实行部门部长责任制,每个部门部长具体负责本部门日常事宜,对社长负责。
第二十七条 社团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和评优直接挂钩。每个学期评出优秀社团干部、优秀社团工作者、优秀会员及社团突出贡献者等奖项,并颁发相应的奖状证书;
第二十八条 社团常务委员会由社长、秘书长及各部门部长、副部长组成。
第二十九条 社团主席团由社长、副社长、秘书长组成。
第四章 社团资产的管理、使用
第三十条 本会经费来源:
(一)会费;
(二)个人及企业赞助资金;
第三十一条 本社团按照社团联合会有关规定收取会费。
第三十二条 本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社团财务由社团财务部管理,实行财务公开,收支明确,不得私自挪用资金。
第三十三条 本社所有工作人员没有工资和保险、福利等待遇.
第三十四条 社团各项活动,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办事原则,严格执行社团财务制度,接受社团常务委员会和学校相关部门监督审查。
第五章 社团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五条 对本社章程的修改,须经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后报社团部门大会审议。
第三十六条 本社团修改的章程,须在部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联合会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只对榆林第二实验中学社团联合会知行书画社有效。
第三十八条 在开展活动过程中有未尽事宜,由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属知行书画社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秦风汉韵”书画社
二零一三年十